李康平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三次会议
11月2日下午,中共昆明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李康平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三次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第三次会议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信访局局长、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都吉,市司法局局长、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刘毅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成员及与会议内容有关的领导,4个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络员以及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工作人员。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和平安昆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方案(送审稿)》《昆明市2021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实施细则(送审稿)》;书面审议《关于昆明市2020年法治建设调研成果评审结果的报告》,通报了《2020年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测评结果整改报告》和《2020年全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
会议提出,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的11个方面的要求,对标对表,健全落实法规制度、标准体系,不断提升全市法治化水平。要抓好统筹协调,实施好法治建设五年规划,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要制定或修改依法治市规范性文件,从组织实施、工作措施、机制保障等方面全面加强依法治市工作,确保中央、省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在我市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市委依法治市办及各协调小组要认真研究中央、省委法治建设目标要求,立足本领域实际,做好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察指导、调查研究等工作,找准问题关键、拿出有效举措,确保中央、省委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在我市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要围绕五年规划,制定年度工作目标,突出重点、注重细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以及可供检验的成果形式,确保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
会议强调,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行稳致远,关系到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的全面推进,关系到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维护保障。要进一步发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效的措施,全力构建高效的法治工作体系、严密的地方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地方法治保障体系,为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