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试行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
银川试行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
2013-08-08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admin
本报银川8月7日电 (记者朱磊)从8月1日起,宁夏银川市开始试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除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外,其余所有市直依法承担行政复议职能的部门,行政复议职权将由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行使。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被视为处理“官民”纠纷的重要途径。然而,由于审理方式、程序设置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弊端,行政复议常常被质疑为“暗箱操作”,丧失公信力。与过去政府职能部门承担行政复议工作不同,此次试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最大的改变就是社会参与、专家决议、政府决定。由市政府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分别由市长和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市长担任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委员从市级机关中具有一定法律素养和丰富行政管理经验的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以外的法律方面的专家、学者以及法官、律师中遴选。
据悉,银川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作为第二批试点单位,将在2014年下半年起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