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于8月26日至30日在京举行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于8月26日至30日在京举行
2013-08-20 来源:新华社 作者:admin
8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主持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委员长会议。新华社记者 庞兴雷 摄
张德江主持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委员长会议
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8月26日至30日在京举行
新华社北京8月19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19 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主持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委员长会议。会议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8月26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
根据委员长会议建议的议程,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继续审议商标法修正案草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资产评估法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务院决定的试验区内暂时停止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增列九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增列硫丹修正案》的议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的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还有: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传染病防治工作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就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意见作了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就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议程作了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