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所有权经营权将向社会资本放开
铁路所有权经营权将向社会资本放开
2013-08-20 来源:法律图书馆 作者:admin《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今日公开发布,《意见》要求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开放铁路建设市场,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
《意见》要求研究设立铁路发展基金,以中央财政性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法人投入,铁路发展基金主要投资国家规定的项目,社会法人不直接参与铁路建设、经营,但保证其获取稳定合理回报。“十二五”后三年,继续发行政府支持的铁路建设债券,并创新铁路债券发行品种和方式。
《意见》要求不断完善铁路运价机制,稳步理顺铁路价格关系,按照铁路与公路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原则制定国铁货运价格,分步理顺价格水平,并建立铁路货运价格随公路货运价格变化的动态调整机制,将铁路货运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增加运价弹性。
《意见》要求建立铁路公益性、政策性运输补贴的制度安排,为社会资本进入铁路创造条件。对于铁路承担的学生、伤残军人、涉农物资和紧急救援等公益性运输任务,以及青藏线、南疆线等有关公益性铁路的经营亏损,要建立健全核算制度,形成合理的补贴机制。
《意见》指出,在理顺铁路运价、建立公益性运输核算制度之前,为解决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项目资本金不足、利息负担重等问题,考虑到铁路运输公益性因素,中央财政将在2013年和明后两年对中国铁路总公司实行过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