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行政诉讼开庭
广东首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行政诉讼开庭
2013-09-24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admin全省首例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引发的行政诉讼开庭
今年全国助残日当天,在广州工作的残障青年李阳向广州市残联、广州市财政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2001年~2012年广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总数以及支出明细。李阳认为,两单位作出的回复仅仅提供了收入和支出的总数,并无明细。为弄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花销明细,李阳将广州市残联和广州市财政局告上法庭。近日,本案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据悉,这是广东省首例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引发的行政诉讼。
原告:
残保金去向应该公开
今年5月19日,26岁的河南籍残障青年李阳分别向广州市残联、广州市财政局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两单位依法公开2001年~2012年各年度广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收入的具体数额,并详细列明2001年~2012年各年度广州市残保金的支出明细。
为什么要申请残保金信息公开?李阳声称,残保金关系到残障群体的切身利益,本属于残联通过公开媒介主动进行信息公开的职责范畴,但是通过公开的媒介查不到相关信息,“作为残保金的直接受益群体成员,我竟然不能从公开资料查阅到残保金是如何花掉的?”为了明白巨额残保金的用途与去向,李阳向广州市残联和财政局申请信息公开。
不久后,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残联分别对李阳作出回复。李阳表示,两家单位的回复内容没有一家令其满意,广州市近10年共收缴残保金超过20亿元,支出也超过14亿元之多,但回复没有列出支出明细,没有公开其要求公开的内容,也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为了更加清晰了解残保金的使用情况,李阳于是将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残联告上法院,要求对方重新作出答复,并分别赔偿损失100元。
被告:
及时答复且内容合法
日前,本案在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残联均到庭应诉。庭审中,广州市财政局辩称,对李阳作出的回复符合法律规定,称2001年至2002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中并未设置残保金相应科目,相关信息由市残联掌握,故其无相关信息。此外,2003年至2009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中“残保金支出”项下并未设置明细科目,所以此阶段相关支出信息财政部门无法明细核算,故不可能向李阳提供这方面的信息。
庭上,广州市残联辩称对李阳的申请及时作出了答复且内容合法。此外,广州市残联认为李阳原籍为河南,没有证明其申请的信息与其生活、生产、科研等特殊需要有直接关联,故认为李阳无权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主体资格。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