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正调查个别基金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证监会:正调查个别基金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2013-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admin中国证监会昨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对于市场关注的中新交易所搭建直接上市框架、上海部分基金公司涉嫌“老鼠仓”交易、券商开放牌照等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回应。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正在对个别基金公司旗下基金及部分账户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情况进行调查,相关案件仍在调查过程中。
同时,他表示,随着证券行业创新发展的深入推进,证监会正在对证券公司设立审批监管政策做统筹研究,将根据资本市场与证券行业的发展需要予以改革完善。
个别基金公司涉案
近期,根据交易所核查发现的线索,证监会对个别基金公司旗下管理的基金与部分账户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情况进行调查。目前相关案件仍在调查过程中
近日上海地区多名基金经理涉嫌“老鼠仓”被监管部门调查的消息渐次发酵,并引起市场高度关注。
对此,张晓军表示,近期,根据交易所核查发现的线索,证监会对个别基金公司旗下管理的基金与部分账户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情况进行调查。目前相关案件仍在调查过程中。
而对于媒体反映的上海基金公司5人被监管部门带走调查的情况,张晓军指出,证监会已经核实,作为行政执法部门,证监会在办案中并无所谓“带走”当事人的情况。
支持境内企业境外上市
证监会愿意与包括新加坡交易所在内的境外交易所、监管机构就中国境内企业境外直接上市事宜进一步加强合作,为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融资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和制度安排
新加坡交易所日前宣布,已与中国证监会合作为中国企业搭建直接上市框架,根据新的直接上市框架,中国境内注册企业在获证监会许可后即可在新交所寻求上市。中国和新加坡两国的相关监管机构会对有关上市申请进行严谨的监管审核及尽职调查,从而为证券市场提供更大保障。
对此举措, 张晓军表示,作为落实第十次中新双边合作联委会成果的具体举措,新加坡交易所于今年10月致函证监会,希望就我国境内企业赴新加坡直接上市事宜加强合作,并计划于近期发布相关公告,进一步明确我国境内企业到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程序及基本要求,以推动我国境内企业赴新直接上市。证监会复函表示,支持新加坡交易所建立我国境内企业赴新直接上市的有关机制与制度安排,相信新加坡交易所的有关机制与安排,能够为中国境内企业赴新加坡直接上市提供便利。
张晓军强调,证监会支持境内企业在符合上市地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自主选择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证监会也愿意与包括新加坡交易所在内的境外交易所、监管机构就中国境内企业境外直接上市事宜进一步加强合作,为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融资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和制度安排。
研究改革券商设立审批政策
自1998年证券公司监管职责由人民银行移交证监会以来,除信证分业、财政转制、风险处置、外资参股、业务剥离等原因外,证监会没有批设新的证券公司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国内第三大基金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筹谋申请券商牌照,此举若是成功,嘉实基金公司将成为国内首家获得券商牌照的公募基金公司。
在昨日例会上,张晓军指出,自1998年证券公司监管职责由人民银行移交证监会以来,除信证分业、财政转制、风险处置、外资参股、业务剥离等原因外,证监会没有批设新的证券公司。总体来看,随着证券行业创新发展的深入推进,证监会正在对证券公司设立审批监管政策做统筹研究,将根据资本市场与证券行业的发展需要予以改革完善。
研究简化并购重组申报材料
证监会决定减少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书面申报材料,从受理到落实重组委意见的四个环节仅保留2份书面材料备查和存档,其他材料报送电子版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再迎政策利好。为切实减轻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人的负担,践行绿色低碳、环保经济的工作方式,证监会决定减少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书面申报材料,从受理到落实重组委意见的四个环节仅保留2份书面材料备查和存档,其他材料报送电子版。
张晓军表示,上述修改以“常见问题解答”方式在证监会外网公布。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研究简化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报材料,并及时对外公布。
据悉,申报材料数量及格式明确要求:受理时,申报文件包括1份全套书面材料(原件)及3份电子版(非加密的word等可编辑、可索引模式),1份重组报告书(复印件);报送反馈意见时,申报文件包括1份书面材料(原件)及3份电子版(非加密的word等可编辑、可索引模式);报送上会稿时,申报文件包括1份书面材料(原件)及5份电子版(非加密的word等可编辑、可索引模式);报送落实重组委意见时,申报文件包括1份书面材料(原件)及3份电子版(非加密的word等可编辑、可索引模式)。
银行保险参与国债期货取得进展
目前证监会正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制定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政策,并已取得积极进展
近期以来,国债期货流动性下降困扰着国债期货市场,此前,监管部门也表示,由于该期货品种刚上市,市场培育需一个过程。同时给出三个原因:银行、保险等机构投资者的参与需要一个过程;国债期货专业性较强,个人投资者参与有限;市场运行平稳,波动性较小,投资收益率较其他品种低,对日内交易者的吸引力较小。
对于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何时能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张晓军昨日再次澄清,截至目前,已有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利用国债期货进行风险管理的需求日益迫切,这些机构的参与有利于市场流动性的逐步提升。目前证监会正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制定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政策,并已取得积极进展。
据介绍,2013年9月6日,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在中金所挂牌交易。自上市以来,国债期货市场运行平稳,投资者参与理性,市场风险控制措施得当,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联动性良好。从国际经验来看,国债期货市场培育需要一个过程,金融机构的广泛参与是市场流动性充裕的重要保证,证监会一直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交易。
正在核查昌九生化等上市公司问题
上市公司依法变更经营业务范围属于自主决策行为,证监会对其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管。如公司股价大幅上涨达到股价异动标准,交易所将督促其及时澄清,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对于有媒体提出的“部分上市公司跨界经营,证监会有何评价”的问题,张晓军表示,近期,部分上市公司跨界经营受到市场关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依法变更经营业务范围属于自主决策行为,证监会对其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管。如公司股价大幅上涨达到股价异动标准,交易所将督促其及时澄清,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而对于昌九生化及威华股份相关问题调查进展,他指出,目前证监会仍在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记者 马婧妤 郭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