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统一刑事裁判文书样式
安徽法院统一刑事裁判文书样式
2013-12-08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admin本报讯 (记者 李忠好 通讯员 白春子)日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制作了《法院刑事诉讼文书规范及样式》,启动规范全省三级法院刑事诉讼文书的工作。这是安徽高院大力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又一有力举措。
安徽高院经过一年半时间的充分调研和应用研究,广泛征求全省法院刑事法官的意见建议,严格遵守“两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吸收全省法院关于裁判文书改革成功经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刑事诉讼文书种类,对一审、二审、复核、再审等程序的8类160种法院刑事诉讼常用文书逐类逐个研究,对文书的格式结构、事实要素、裁判说理、法律援引、语言表述、文字运用、技术规范等反复推敲,历经10个月先后形成“刑事裁判文书规范、技术规范”和“刑事诉讼文书样式”并编印成书。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规范及样式》内容具体全面,各类文书之间保持相对完整性。其中,裁判文书类样式44种,决定类文书23种,报告类文书17种,笔录类文书13种,证票类5种,书函类14种,通知类29种,其他类15种。各类文书后均附有制作说明及法律依据,一目了然,方便实用。在制作裁判文书时,要求保持首部、事实证据、理由、结论和尾部统一结构的前提下,客观全面反映从立案到裁判的审判流程,把刑事审判工作的流程体现在裁判文书中,增强审判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在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方面,要求用朴素的语言把认定事实、采信证据、法律适用的理由和依据讲清楚,说明白,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从个案中领会法律精神,感受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提高社会公众对法院裁判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