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第一个合伙制法律服务所改制完成
本网讯 通讯员 袁爱仙 禹段洪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切实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式、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3月12日上午,凤庆县司法局组织召开凤庆县顺宁法律服务所改制为合伙制服务所工作会议。
凤庆县司法局汤义文副局长指出,随着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量不断变大,组建“凤庆县顺宁法律服务所”为合伙制服务所势在必行,大家一定要对成立合伙制服务所各项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形成意见。
通过参会人员的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了《凤庆县顺宁法律服务所(合伙制)章程》 《凤庆县顺宁法律服务所合伙协议》,同意具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的李映祥、龚国强、那树银三名退休老干部在凤庆县设立合伙制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申请事项,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李映祥同志为合伙所主任。最后,李映祥、龚国强、那树银三人在平等合作、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了《凤庆县顺宁法律服务所合伙协议》,标志着凤庆县第一个合伙制法律服务所改制工作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