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审议通过
最高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审议通过
2014-07-09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admin【原标题: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
正义网北京7月8日电(记者王治国)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会议,听取对最高检部分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检查情况报告,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会议首先听取了纪检组、监察局、机关党委联合调研检查组对最高检7个内设机构和5个直属事业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检查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检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院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两个责任”的决策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之中扎实推进,有力地推动了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下一步,最高检各部门要围绕调研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切实增强履行“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实施意见》是党组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实施意见》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重心,坚持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察特色,突出责任细化分解,突出制度机制建设,对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会议要求相关部门抓紧修改完善后向全系统下发。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落实主体责任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和部署上来。要抓住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这个重心,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体系,明确细化责任划分。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要坚持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狠抓严明纪律,狠抓作风建设,狠抓惩治腐败,坚守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践行“一岗双责”,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