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 发言摘登
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 发言摘登
2014-07-14 来源:法制网 作者:admin编者按
7月11日,司法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总结近年来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任务。
今天,本版刊发北京、浙江、江西、广东、云南、海南6省(市)司法厅(局)的发言摘要。
大胆实践建立首都特色戒毒机制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戒毒工作紧密结合首都的地理、文化特征和吸毒人员特点,探索建立了以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为核心,以系统矫治、综合治理为基本手段,符合首都特点、具有首都特色的戒毒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北京市戒毒管理部门树立科学的戒毒工作理念,坚持以治疗戒毒为核心,将安全管理及其他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戒毒治疗上,以戒毒人员的自我完善、自我成长、自我重建为目标,积极促进戒毒人员生理、心理和社会功能的恢复。坚持以科学戒毒为支撑,按照毒品成瘾的原理和规律,根据戒毒人员不同时期生理、心理变化的特点,综合运用生理、心理、认知、行为、家庭和社会功能修复等措施进行科学矫治。坚持以服务戒毒为宗旨,真诚关心、帮扶、救助戒毒人员,帮助重树和完善自我戒毒的潜在活力和内在动力,为顺利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北京以提升戒断率、降低复吸率为出发点,构建了以隔离观察及治疗、身心康复、巩固提高三期管理为框架,以生理康复、行为训练、认知教育、心理矫治、家庭及社会关系修复五项矫治措施为基本内容,以一套后续衔接照管机制为保障的首都“351”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模式。特别是在生理和心理戒毒两个难点方面进行实践探索,取得良好效果。
在生理戒毒方面,充分借鉴循证医学、循证矫正和运动学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探索建立运动康复戒毒模式。北京市司法局与北京体育大学合作将运动康复引入到戒毒治疗中,建立了体能测试、理论教学、康复训练、效果评估四位一体的运动康复体系。根据戒毒人员体质测量情况,开具针对性的运动处方,把现代体育运动课程与中华传统健身项目相结合,系统开展运动康复训练,促进戒毒人员身心健康。
在心理戒毒方面,建立了以促进戒毒人员正常心理功能恢复和积极人格特征塑造为重点,以心理健康教育为基础,以心理测量结果为依据,以诊断开具处方——运用团体与个体咨询技术开展训练——阶段性评估——调整方案和训练——终评为基本工作流程的心理矫治机制。充分运用心理咨询的理论,指导戒毒人员制定矫治方案,采取家庭治疗、认知行为治疗、短期焦点疗法等咨询和矫治技术,开展针对性、互动性的治疗训练,帮助戒毒人员自我反思、自我重建和自我成长,逐步增强戒毒动机、戒毒信心和抵御毒品能力。经过系统矫治,戒毒人员专注度、觉察度、反应力明显增强,躯体化症状显著改善,心理健康状况逐步改善。
北京积极推动戒毒康复工作社会化发展,形成了以戒毒康复、家庭康复、社会接纳三个工作平台建设为基础,以短期集中康复、长期社会历练、定期操守检验、持续跟踪照管为基本流程,集戒毒康复所、戒毒人员家庭、社会力量于一体的戒毒康复工作机制。并根据戒毒人员的现实表现、家庭帮教条件、戒毒成效等因素,对戒毒人员实施区别化动态管理,根据每名戒毒人员的特点,实施一人一策,系统开展生理、心理、行为、认知、就业帮扶五位一体的戒毒矫治,实现矫治工作的科学性。
三三六新模式科学戒毒淡化心瘾
广东省司法厅
近年来,广东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认真履行戒毒法定职能,大力推进戒毒工作,在全力维护场所安全稳定的同时,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综合矫治,更加注重科学戒毒、淡化心瘾,更加注重借助科技、提升效能,更加注重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努力构建符合戒毒规律的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
针对强戒场所缺乏专业医疗团队和技术条件,强戒人员在所时间有限等实际情况,广东省提出科学戒治、淡化心瘾的思路,以教育矫治、行为矫正和心理辅导为切入点,探索形成了以“三期、三分、六法”为主要内容的“三三六”戒毒模式。“三期”遵循了戒毒在时间衔接上的普遍规律;“三分”通过分型编队、分类戒治、分级处遇,重在形成目标激励的心理效应;“六法”综合运用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等科学原理,通过毒害认知、情景模拟等方法,重在激发戒毒人员的戒毒意愿,使他们掌握拒毒技巧,从而实现由要我戒向我要戒的转变。
具体操作上,“三三六”戒毒模式严格依照禁毒法、戒毒条例,对模式进行全面规范细化,制定了1个总方案、8个子方案、12种量表、7项考核标准和8个流程图,并配套了《毒品危害认知教育读本》、“3D厌恶疗法”微电影等教学内容,采取课堂教学、创设情境、新媒体演示等方式,提高戒治效果。
工作环节上,“三三六”戒毒模式将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有机衔接,开辟康复体验区,在强戒人员出所前7天至10天,为他们提供康复体验服务,并与地方共建11个康复基地和26个康复指导站,既使强戒人员充分感受康复体验效果,从而自愿康复、巩固操守,又将戒毒工作向社会延伸,扩大了康复收治规模。
戒毒是科学难题,必须走专业化发展的路子。广东大力加强民警专业化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戒毒工作需要的民警队伍。按照急需、急用的原则,积极引进法律、医学、教育学等专业人才,优化队伍结构。
目前广东全省已建立起一支拥有424名医护人员、525名国家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1115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199名专兼职教师的综合型戒治队伍,较好保障了戒毒工作开展;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深入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三年一轮训”等工作,近3年来,全系统共举办各类戒毒业务培训班200余期,年均培训人员6000人次,促进民警工作理念更新,素质能力提升。
截至目前,广东已累计收治戒毒康复人员23810人次,其中康复体验人员7982人次,巩固了戒毒成效。经“三三六”戒毒模式训练,强戒人员毒害认知和意志坚强程度分别提高16.4%和14.1%;45岁以下人员体能测试合格率从之前的74%上升到100%;场所违纪率从0.85%下降至0.29%。去年年底,省戒毒局与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合作开展磁共振成像数据对比结果显示,实行“三三六”戒毒模式后,强戒人员脑功能得到有效恢复,并明显接近正常人。
把握规律形成四四五戒毒新模式
浙江省司法厅
近年来,浙江省司法厅积极探索符合戒毒规律、具有浙江特色的戒毒工作模式,戒毒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2013年,对解除出所满3年的浙江籍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抽样调查显示,毒瘾戒断率达到26.97%。
在推进戒毒工作中,浙江坚持以人为本、治病救人,认真研究戒毒工作内在规律,探索形成“四四五”戒毒模式,即在场所布局上实现四区分离:分别设立生理脱毒区、教育适应区、康复巩固区、回归指导区;在教育管理上形成四项机制:分类管理、分别管理、分期管理、分级管理;在戒毒方法上采取五种措施:医疗戒毒、心理矫治、康复训练、认知矫正、习艺培训。围绕“四四五”戒毒模式,浙江全面推行扁平化管理,优化警力配置,实现警力下沉;设立戒毒医疗、心理矫治、康复训练、认知矫正、诊断评估五大专业中心,强化对戒治工作的专业指导;调整完善场所综合目标考核和民警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与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相适应的场所管理、警务管理机制,推进戒毒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为适应新时期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任务要求,浙江健全完善循证戒治机制,在戒毒人员入所之初,通过个体考察、分析、评估等,找出其吸毒成瘾的生理、心理、行为等方面的犯因性因素,提出个性化的戒治方案并设立专档;在戒治过程中,对症下药,集中资源消除戒毒人员的犯因性因素,提高戒治效果。健全完善心理戒治机制,建立以心理健康教育为主轴、以团体心理辅导为基础,以个案心理咨询为重点的心理矫治工作体系,激发戒毒人员主动戒毒的内在驱动力和信心。全省戒毒系统有625人获得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占民警总数的35%;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健康教育普及率、心理测试率、重点人员心理危机干预率达100%。健全完善医疗戒治机制,近3年来,全省戒毒系统累计投入3326万元购置医疗设备、改造医疗场所,选派150多人次医护人员到专业机构进修和挂职学习,满足专业医疗戒治工作的需要。
浙江省司法厅根据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社会化的特点,加强与社会专业机构的衔接,与浙江省戒毒研究中心、浙江省同德医院、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等8家专业科研单位、28家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聘请20名资深专家组建戒毒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开通12条医疗绿色通道,外聘21名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常年进驻场所工作,借助社会专业力量提高戒治工作水平。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衔接,建立定期协作会商机制,共同研究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控、收容、戒治等工作;运用公安缉毒犬和侦测技术手段,对场所周边和重点部位定期进行检查,形成打击违禁品流入的高压态势。加强与人社、教育部门的衔接,把戒毒人员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纳入成人教育培训体系,把未成年戒毒人员文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近3年来,有7526人次获得由人社部门颁发的职业技术证书;260人次获得由教育部门颁发的学历证书。
推行强戒管理模式场所安全稳定
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是毒品危害重灾区,司法行政戒毒管理机关职责重大、任务艰巨。近年来,云南省司法厅积极推进强戒工作创新发展,连续7年实现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0年,云南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强戒执行工作改革,并与公安机关建立了强戒工作长效机制,完善了信息网络对接,建立了警务综合平台,实现了执法管理网上流转、审批和发布。协调公安、检察、民政、卫生、财政等部门,出台了强戒人员《诊断评估实施细则》,落实了《强戒人员伙食被服实物量标准》,切实规范执法管理,提升执法效能,构建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云南省司法厅紧紧围绕戒毒工作原则,探索形成了以“三期九项一延伸”为主要内容的云南强戒模式,在全系统推广;积极探索所外延伸管理工作,在大理所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在全省推广,依托乡(镇)、派出所、司法所在全省建立20余个工作站,切实将解除强戒人员纳入有效管控。
云南省以场所文化建设为载体,以推进所务公开为抓手,邀请各级党委政府、学校及社会各界到所开展社会帮教,既促进戒毒工作效果,又发挥强戒场所禁毒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作用。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对艾滋病感染者编队集中管理试点和未成年强戒人员集中编队管理,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救助。大力推进生产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习艺劳动矫治作用,并针对所企合一管理体制下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实际,启动全系统企业体制改革,为依法组织强戒人员开展行为矫治和康复治疗创造有利条件。
为加强戒毒人员医疗康复保障,云南省司法厅与人社、卫生等部门协调,将全省强戒所医院(卫生所)列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强戒人员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累计为强戒人员购置医保卡3.5万余张。协调省卫生厅将强戒所医疗机构纳入全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范畴,通过政府为强戒人员购买医疗服务,争取社会服务,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
云南还坚持推动强戒工作从应急状态向常态化建设转变,针对戒毒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突出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先后修订完善了《防毒品流入工作指导手册》、《深挖违法犯罪线索指南》等100余项制度规定,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运行。
经过几年的创新发展,云南强戒工作有效配合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禁毒防艾大局。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各类打击毒品犯罪专项整治,做到依法收治、随送随收、应收尽收、不得拒收,3年累计收治8万余名强戒人员;扎实开展深挖犯罪线索等工作,2011年以来,为公安机关提供4900余条线索,协助破获案件1000余起,查获企图携带毒品入所570余起,形成公安、司法行政两部门在禁毒工作中密切协作、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
大力推进戒毒场所无缝对接社会
江西省司法厅
戒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受害者,也是病人。近年来,江西省戒毒系统把降低戒毒人员复吸率作为中心任务,把创新戒毒救助机制、提升社会适应能力作为主抓手,积极探索科学的戒毒工作模式,不断提升戒毒工作水平。
过去,戒毒场所与地方信息沟通不畅,解戒人员出所,地方不知道,难以及时衔接管控。为此,江西省建立了强戒人员管理数据库,将每名收治人员信息纳入数据库管理,并建立了专网,与地方司法所实现了信息联网。目前,江西省戒毒场所与地方信息衔接率达100%。通过与地方信息衔接,可以对戒毒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核查,确保信息录入的准确性。为避免解戒人员脱管、失控,江西在解戒人员出所前一个月,就通过数据库平台将解戒人员的表现、综合评估意见、回归社会后的风险预测、帮教建议等情况,告知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并向解戒人员住所地的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寄发解戒三联单。今年上半年,本省籍解戒人员必接必送率达100%。
为了帮助回归人员就业,江西省司法厅与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相关文件,对在所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由戒毒所组织培训,人社部门考核发证,财政部门按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在全省戒毒场所建立了职业培训学校,与社会职业院校联合办学,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所、校、地方职培中心联动,在师资配备上实行内聘外引,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2013年,全系统开办陶瓷彩绘、家政服务、家用电子产品维修等技能培训班19期,培训学员1197人,获证率达100%。同时,通过网络招聘、现场竞聘、举行就业推介会等形式,为有一技之长的学员与用人单位当好服务“中介”。去年以来,江西省共举办就业推介会9场次,学员与厂家签订就业协议260余份。全省戒毒所还与合作厂家、地方司法局共建救助管理基地,今年上半年安置124人。
为解决会见帮教难的问题,江西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建成了全省强戒所与地方司法局的多功能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强戒人员亲属在当地司法局会见室就可以与所内戒毒人员会见,“面对面”视频交流,为强戒人员与亲人之间架起了一座穿越空间距离、传递亲情和社会关爱的桥梁。同时,建立了重点人员跟踪帮扶措施,建立定期回访机制,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的方式掌握人员去向,了解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并努力协调解决。
江西省司法厅还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由省财政根据路途远近,按照300元至1000元的标准给予接送经费补贴,各强戒场所将无缝对接工作经费纳入到所政支出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同时,各戒毒所从机关职能科室、基层大队抽调一批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干警,专职从事无缝对接工作;吸收老教师、老干部、大学生、心理学专家、企业家等一批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帮教热情的有识人士,参与到无缝对接工作中,建立了一支以干警为主体、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无缝对接工作队伍。
以人为本探索五位一体戒毒新路
海南省司法厅
近年来,海南省司法厅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戒毒工作原则,总结出治疗康复、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心理矫治、职业技能培训、后续帮教“五位一体”的海南戒毒模式。海口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2005年至2009年参加海南戒毒模式的351名解除强戒人员进行回访调查,出所3年以上的平均戒断率为39.15%。
针对戒毒人员普遍存在的毒品思维和觅药行为人格特征这一最根本问题,海南省司法厅成立戒毒科研攻关小组,提出了以优秀传统文化内化为手段,解决戒毒人员精神层面的戒治模式。戒毒救助中心以儒家经典启蒙读本《弟子规》为基本施教内容,以儒学教育家备受推崇的《了凡四训》等为深化学习教材,通过课堂教学,启发戒毒人员懂得做人的本分和道理,解决“知”的问题;通过社会化教学,如组织戒毒人员到社区体验生活,进行公益劳动和助人活动,用实际行动展现受教效果,实现“知行合一”。
戒毒难,难就难在戒除心瘾。海南采用了心理矫治的戒治措施,帮助戒毒人员产生主动戒毒的内驱动力,力求戒除心瘾,达到防止复吸的目的。通过对戒毒人员的心理测量、谈话调查等手段进行吸毒成因分析,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矫治。将施教和受教过程建立档案,记录每名戒毒人员的基本情况、心理测量记录、吸毒史、家庭背景。根据不同戒毒阶段特点,开展“我的选择我作主”、“我的成功我坚信”、“我的未来我筑造”为主题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戒毒人员的归属感与被接纳感,增进其对他人的信任,最终形成正确的思维方式和生命价值观念,戒毒人员自身抗毒拒毒能力明显提高。
与此同时,海南逐渐把医疗戒治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加强医疗卫生管理、开展防病治病和强化艾滋病防治等工作措施,把医疗戒治贯穿戒毒工作始终,帮助戒毒人员恢复身体机能。立足戒毒治疗实践,将运动康复技术广泛运用到戒治工作中,建立了体能测试、康复理论培训和实践训练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有效改善和消除戒毒人员的稽延性症状,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
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无业可就,是导致复吸的重要原因之一。海南积极搭建以戒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有业可就的平台,针对吸毒人员年龄低、学历低、从业能力低的“三低”特点,引进一些技术要求不高、社会需求大的电动自行车维修、养老护理技能、热带花卉栽培等9个培训项目。为了强化培训效果,各戒毒所积极与院校签订培训协议,联合开展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起全新的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平台。
降低复吸率,需要家庭、社会和戒毒所共同来承担。为此,海南为戒毒人员亲属开设家庭助援课程,通过培训帮教,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建立起家庭信任体系。各市县司法局与戒毒所紧密配合,关注解除强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就业、生活、家庭等情况,为复吸的自愿戒毒人员提供所内免费戒毒医疗和戒毒康复服务。建立健全戒毒所与社区的联动机制,实行跟踪帮教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