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银行今起实施新版服务价格标准 多项收费减免
各银行今起实施新版服务价格标准 多项收费减免
2014-08-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admin中新网北京8月1日电 (记者 魏晞)8月1日起,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根据这一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要求,中国各家银行相继梳理服务收费项,并于8月1日开始启用修订后的服务价目表。虽各家银行具体收费标准不同,但与此前收费价目表相比,均有多项收费被减免。
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从服务项目上看,新版服务价目表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对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有关的服务项目进行了调整优化。其中对跨行柜台转账汇款、个人现金汇款、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支票手续费等13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项目,严格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进行收费。同时,对于个人客户使用频率较高的个人本行异地转账汇款、个人本行现金存款、个人本行自助渠道存取款、个人跨行自助渠道转账汇款等市场调节价范围的服务项目,主动调低原有收费标准。
二是充分考虑公众的利益和承受能力,对于银行成本能够承受的服务,尽可能减免收费。其中,工行主动取消了对公账户余额管理、跨境查询、代办抵押登记等服务收费;对于借记卡开户销户、个人账户密码挂失和重置、个人账户信息查询、个人客户柜面缴费、信用卡自动还款、对公票据挂失等109项与企业和个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继续实行免费;对于老百姓日常广泛使用的代发工资、退休金、低保、医保、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银行账户,继续免收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同时,工行对电子银行等因技术进步而实现业务成本下降的服务项目,继续实行费用优惠,让客户在享受方便快捷金融服务的同时降低费用支出,使金融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成果惠及广大客户。
三是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通过改变本外币融资类保函和非融资类保函的计费规则等方式,更科学地确定服务与收费的关系,有效降低客户负担。
中国另一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8月1日也公布了修订更新后的服务价目表。
农业银行2014版服务价格标准“收费项目只减不增、价格标准只降不升”。与2012版相比,新版价格标准进一步加大服务收费减免力度。
一是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免收贷款承诺费、银行承兑汇票承诺费、循环额度管理费等7项承诺类费用,免收常年财务顾问、投融资财务顾问、信息咨询顾问、债务类融资顾问、企业上市顾问、并购重组顾问、企业经营管理顾问等12项顾问类费用。
二是免收“三农”客户小额账户服务费、工本费。
三是停止收取常年财务顾问费。
四是取消14项涉企费用。包括工程造价协作顾问费、代理同城票据交换信件传递费、单位大额现金存款清点费、小额支付系统通存通兑、电子账单交易手续费等费用。
五是下调17项结算类收费标准。包括降低柜台、ATM及电子渠道的异地转账、跨行转账、异地取现、漫游汇款、资金归集等费用。
六是为包括企业在内的每个申请客户提供一个免费账户。免收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