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43起民告官案胜诉 12.1%告赢政府
去年843起民告官案胜诉 12.1%告赢政府
2014-08-14 来源:新京报 作者:admin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2013年,北京市各级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首次突破万件,当年审结的6964件行政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占12.1%。今年上半年受理的行政案件数量已超过去年全年,同比上升157.9%。
昨天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13年北京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简称白皮书),这是北京高院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通报行政审判情况。白皮书中还提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建议,用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据介绍,白皮书将下发至各级政府及行政机关。
上半年行政诉讼“破万”
白皮书显示,2013年全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总量达10435件,首次突破万件,同比上升20.5%。2014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1741件,已超过去年全年,同比上升157.9%。
白皮书还对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受案范围进行了梳理,几乎涉及所有行政管理领域。北京高院副院长吴在存介绍,有近六成的一审案件集中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要求履行职责和政府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
吴在存表示,行政案件数量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民权利保障意识日益增强、行政诉讼救济渠道畅通。
去年843“民告官”案胜诉
白皮书指出,全市法院2013年已审结的6964件一审行政案件中,依法判决撤销、确认违法无效或者变更行政行为,判决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案件共计843件,约占12.1%。“近年来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比例一直保持在10%以上。”吴在存说。
此外白皮书显示,去年全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案件总量达809件,其中有近三分之一的行政案件通过协调和解得到妥善解决。这些案件相对集中于房屋征收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管理领域,占全部一审协调和解行政案件的50%。
去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也呈明显上升态势。西城区区长王少峰、平谷区区长姜帆等一些区县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均主动带头出庭应诉。其中在平谷区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中,平谷区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60%以上。
■ 探因
五原因易导致行政机关败诉
●缺乏权威证据
案例:在拆除违法建设案件中,有的行政机关在缺乏权威部门认定涉案建筑为违法建设证据的情况下,即作出了限期拆除决定甚至直接予以强制拆除。
●适用过期法律
案例:在被诉房屋征收决定案件中,被诉房屋征收决定所附的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适用了已于2011年被明令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作为补偿依据,导致适用法律错误。
●违反法定程序
案例:在被诉行政登记案件中,法定办理登记的时限为1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在逾法定时限一个多月后才作出不予登记决定,并将落款日期倒签至法定时限届满之日,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怠于履行职责
案例:食品安全执法中,工商部门、食品监管部门存有职责交叉;房屋征收决定案件中,区县政府与房屋征收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在查处违法建设案件中,由于规划部门、城管部门存在职责交叉等,导致在部门之间怠于履行法定职责。
●行政执法“共性问题”
白皮书称,行政机关存在的亟待改进的突出问题,还有执法机关存在执法作风不够严谨、规范,存在瑕疵,导致行政相对人的不信任并激化矛盾等问题。
■ 追问
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为何陡增?
民众维权意识增强,公共事务参与度高
就近年来行政案件逐年递增的态势,受理范围不断扩展,涉及的领域也日益广泛,吴在存认为,原因是随着当前的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公众求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在不断增强。同时公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程度越来越高,并通过法律保护自身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吴在存认为,在行政案件审理中,法院通过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依法办事意识,强化法制理念和法制的方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法院下一步还将延伸审判职能,促进行政机关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优势,更多地在自身的行业领域中,化解行政争议,减少诉讼、减少行政相对人的诉累。
行政机关信息公开败诉率高?
对政府信息公开缺乏准确的理解和把握
白皮书显示,北京市各级法院今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861件,同比上升达220.1%。北京高院行政庭庭长程琥透露,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件判决中,行政机关败诉率要高于12.1%的平均水平,“各院比例不太一致,最高达到15%。”
“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实践中,确实有对政府信息公开在理解和把握上存在不太准确的。”程琥认为,条例实施时间不是太长,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个方面要有个适应过程。其中存在对于是不是政府信息,信息应该由谁公开不明确导致的败诉。也有个别行政机关对要不要公开,怎么公开存有为难情绪和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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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档案上网可查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诉讼档案查询平台今日正式上线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8月14日起,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诉讼档案查询平台将正式上线,市高级人民法院、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海淀区人民法院、大兴区人民法院、密云县人民法院5家法院将向当事人公开电子档案,其他法院也将逐步开放此项服务。当事人或代理人可登录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网上查询、浏览、下载电子档案。
据了解,此次可供查阅的诉讼档案,为2005年至2014年的电子诉讼档案,主要面向当事人和代理人开放。其他群众可以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裁判文书平台查询案件文书。
网上查询分为申请、审核、阅卷三个环节。申请人在登录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后,进入“诉讼服务”下的“案件查询”选项,注册登录并阅读《电子诉讼档案借阅须知》,便可在个人中心的“网上阅卷”版块填写“查阅申请”。在经过法院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便可直接在网上浏览、打印、下载相关档案。
申请人分为当事人和代理人。当事人查阅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照片及本人签名。代理人为律师的,应提供律师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案件当事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为非律师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被代理人(案件当事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近亲属关系证明、被代理人(案件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出具的代理人推荐信。提交申请后,系统会将信息审核情况发至申请人手机,并提醒申请人查询使用时间为24小时,过期自动取消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