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10月22日,第二十八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会议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对海事审判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海事审判工作水平,服务海洋强国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东川,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出席研讨会开幕式并致辞。罗东川在致辞中指出,福建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海洋开发能力,打造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践区。近年来,全省法院加强和创新海事审判工作,依法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积极保障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保障。新形势新任务对海事审判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落实会议精神特别是周强院长对海事审判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学习借鉴兄弟法院的先进经验,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提升福建法院海事审判工作能力和水平。
吴偕林表示,全省法院要坚持政治引领、海洋强国,进一步强化海事审判工作新担当新作为;要坚持服务大局、海阔天空,推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对外开放高地;要坚持改革创新、海纳百川,不断提升海事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要坚持高标严求、海晏河清,加快建设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高素质海事审判队伍,不断推进海事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本届研讨会以“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下海事审判面临的形势、任务”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修改”为主题,与会代表围绕海事管辖制度与审判程序、海事仲裁审查和债权登记受偿、海事请求保全、海事强制令和海事执行制度等专题进行研讨。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相关省高院相关负责同志、各海事法院院长以及论文获奖作者等参加会议。(记者 何晓慧 通讯员 朱忠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