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解读今年25次国务院常务会议 "法治"频频出现
数据解读今年25次国务院常务会议 "法治"频频出现
2014-09-01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在中国政府网发布的25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新闻通稿中,“市场”出现了105次,“改革”出现了96次,“制度”出现了61次,“监管”出现了38次。 “法律法规”和“简政放权”虽然仅分别出现了24次和23次,但却贯穿始终,受到了更多关注。
在今年前8个月的35个星期里,除去元旦春节两次休息、6次出席重要活动或考察出访、两次未见公开报道,李克强一共主持召开了25次国务院常务会议。
在25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有10次会议讨论、审议了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涉及法律法规草案36部。
新闻背景
8月27日,星期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了今年的第25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按照惯例,中国政府网在晚上9点左右,发布了一张解读当天会议的信息图,李克强的卡通形象,被放在图表的右上方。
当天的会议内容在图表中一目了然,包括“确定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部署推进生态环保养老服务等重大工程建设”、“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等议题。
在今年前8个月的35个星期里,除去元旦、春节两次休息、6次出席重要活动或考察出访、两次未见公开报道,李克强一共主持召开了25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这其中大多数常务会议在星期三举行。“国务院的星期三”由此而被媒体评价为“观察中国经济政治生态的一个窗口”。
《法制日报》视点版“数据新闻”栏目整理了中国政府网发布的25次常务会议新闻通稿,并选取部分关键词进行数据分析。
8月2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重点解决‘会批不会管’,‘对审批迷恋、对监管迷茫’等问题”。
这是“简政放权”4个字第23次出现在今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新闻通稿中。由此可以看出,在前8个月的工作里,国务院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努力。
与之相对应,国务院常务会议在谈及“简政放权”时,多次强调“今后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设立面向社会公众的审批事项”。
在今年25篇国务院常务会议新闻通稿中,“法律法规”出现了24次。除此之外,新闻通稿中还提及“法治”5次,且每次都用于强调关键之处。
有关专家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法律议题更加频繁地出现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法治”一词更多地在不同语境中被提及,这都凸显了“践行法治”理念正自上而下地强化。
“简政放权”被提及23次
在今年8月以前的25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新闻通稿中,“市场”出现了105次,“改革”出现了96次,“制度”出现了61次,“监管”出现了38次……
但它们的受关注程度,都不及仅出现23次却贯穿始终的“简政放权”。在25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它被分解在科研、为企业减负、物流、新能源汽车等方面的改革中。
在8月27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作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披露,一年多来,国务院先后取消和下放7批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
这些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都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作出。
今年7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1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被修改。根据对这些条款的修改,国务院取消了“国内通用航空企业承担境外通用航空业务审批”、“矿业权评估机构资格认定”、“证券公司专项投资审批”等23项审批项目,下放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等7项审批项目。
在6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也取消下放了一批共52项行政审批事项,将3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并先期取消一批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
李克强在那次会上重申了他在今年“两会”后的总理记者招待会上所做的承诺:年内将取消和下放200项以上行政审批事项。在当期取消、下放52项行政审批事项后,李克强的承诺已经完成过半。
行政审批属于行政许可的主要类型。按照行政许可法的定义,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之前,中国有近百部法律、400多部行政法规涉及行政许可。此外,还有大量的部门规章对行政许可作了设定。经过梳理统计,国务院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共有审批项目3605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行政审批制度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2001年以后,国务院专门下发通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杨建顺说,行政审批改革最值得称道的结果,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年8月通过了行政许可法。
据中国法学会2013年6月发布的《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2)》,国务院10年来共分6批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
而2013年9月专门发出的《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切实防止行政许可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
这一系列举动的目的,被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反复强调:“要通过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依法行政,逐步建立起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6月25日至7月5日,国务院派出8个督查组,对16个省(区、市)、27个部门和单位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在7月1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8个国务院督查组组长依次走上发言席汇报督查结果。
讨论法律法规草案10次
除了“简政放权”外,讨论、审议相关法律法规草案也是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一大内容。
2013年3月,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工作规则》。规则规定,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主要任务为: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讨论法律草案、审议行政法规草案;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按照规定,“讨论法律草案、审议行政法规草案”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的3大项主要任务之一。这在今年的25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法制日报》记者统计发现,25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共有10次会议讨论、审议了相关法律法规草案;被讨论的法律法规草案、修正草案达36部。这些法律法规草案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草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草案)》等。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发现,大多数法律的修订草案,均与国务院同期相关政策方针相呼应。
例如,按照李克强总理“放管结合、放管并举”的要求,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修改了10部行政法规的10个条款,重点强化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后原实施部门和承接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手段,增加了事后备案、监督检查和建立健全监管规则的规定。
为了加快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创新政府事中事后监管,以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国务院常务议审议通过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草案)》。
同样为了推进简政放权,整合部门职能职责、减少多头管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会议讨论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
“法律法规”被提及24次
《法制日报》记者统计发现,在25篇国务院常务会议新闻通稿中,“法律法规”被提及24次,其中大多数指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例如1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今后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设立面向社会公众的审批事项”;6月4日常务会议提出:“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不再实施许可和认定”;7月9日常务会议提出:“今年以来国务院又取消和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有些涉及法律法规修改,要及时跟进,使简政放权有法治保障。”
“行政许可法实施之后,按照法律的要求,国务院分几批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这是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对《法制日报》记者表示,“按照法律的要求,设置许可和审批的主体已经比较规范,哪一级政府有什么样的权限,只能在这个范围内设定行政许可。政府不能越权设置行政许可,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杨建顺也援引行政许可法提出,这部法律对于行政许可已规定得十分清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均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两名专家都表示,在进行行政体制改革中,国务院常务会议一再强调“法律法规”,这体现了改革在法制的框架下展开的思路。
对“法治”的强调,还体现在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其他议题上,涵盖方方面面。
在1月22日审议通过《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草案)》时,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一切重大工程不仅要依法建,还要依法管。为确保工程有效运行、发挥效益,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及时跟进。”
3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又提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要“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方向”。
5月30日,在谈及新设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时,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必须有法律法规规定”。
此外,在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时,常务会议要求“更加注重运用市场和法治手段”;在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中,会议同样要求“要运用法治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