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法院试点庭审记录改革提高诉讼效率
吴兴法院试点庭审记录改革提高诉讼效率
2014-10-20 来源:湖州日报 作者:admin记者 白乔
王律师在吴兴法院参加完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庭审,没有像往常一样和他的委托人一起耗费精力核对庭审笔录,而是和对方当事人一起直接在光盘存储袋的封条上签了字,轻轻松松完成了庭审记录的确认。
原来,吴兴法院被浙江省高院确定为第一批庭审记录改革试点法院,运用录音录像方式记录庭审,并用光盘刻录庭审过程并封存,取代原来的纸质笔录。“采用庭审录音记录代替原来的纸质记录,可以节省等待书记员记录的时间,以及省去当事人阅读庭审笔录的时间,提高庭审效率的同时,降低人工记录的错误率,方便当事人诉讼。此外,还可以防止当事人之前签字确认庭审笔录‘甩无赖’的情形。”该案的主审法官柴法官介绍说,“当然,庭审记录改革也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庭前准备、庭后梳理等方面,要求法官做更充分的准备。”
吴兴法院有关人员介绍说:“浙江法院系统近几年已经启用数字法庭并进行庭审录像,以确保庭审过程的公开,进而促进司法公正。今年以来,浙江省高院进一步探索庭审记录制度的改革,试行以庭审录音录像、框架记录及庭后誊录逐步取代庭审书面记录的工作机制,吴兴法院被确定为第一批试点的法院。”
吴兴法院被浙江省高院确定为庭审记录改革试点法院后,专门制定了实施方案,组织学习,并印制附有告知事项的开庭传票,在送达传票时即告知当事人相关改革事项,以便当事人了解并配合。
在硬件方面,吴兴法院在书记员庭审专用电脑上加装光盘刻录机,配备拾音器作为补充录音设备,确保录音的质量。庭审结束后,立即刻录庭审记录光盘,由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人及刻录人共同签字,并当场封存。
同时,为了便于保存庭审刻录的光盘,吴兴法院还特意为庭审光盘量身定做了光盘储存袋,实现了“一案一光盘一储存袋”,并规定由专人统一保管庭审光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