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秋菊”打官司 公安厅长出庭应诉
绍兴“秋菊”打官司 公安厅长出庭应诉
2014-10-22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admin浙江绍兴一市民阻止协警拖离违停车辆并报警,以公安机关110未履行法定职责为由提起行政复议,复议被驳回后又提起行政诉讼—— |
绍兴“秋菊”打官司 公安厅长出庭应诉 作者:詹肖冰 郑求忠 中国警察网讯 记者詹肖冰、通讯员郑求忠报道 今天上午,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姚某起诉浙江省公安厅的行政案件。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纪委书记王海仁作为厅长的特别授权代理出庭应诉。据悉,公安厅领导出庭应诉,在全国或成首例。 姚某是绍兴上虞人,今年3月4日11时左右,在绍兴市延安路和环城东路环岛的西北角,以协警不能单独执法为由阻止绍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区大队的两名协警拖离违停车辆。11时12分许,执勤协警拨打绍兴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称有人阻碍拖车。期间,姚某也多次拨打了110电话报警。 绍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相关报警后,先后指令高新分局稽山派出所、交警支队东区大队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并根据姚某的报警要求,指令绍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派员到场参与处置。 3月6日、7日,姚某分别以绍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不履行事故受理职责、高新分局不履行受理案件法定职责为由,向绍兴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绍兴市公安局均当日受理。此后,姚某某以绍兴市公安局未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浙江省公安厅申请行政复议。经复议审理,浙江省公安厅于8月8日制作了浙公复决字[2014]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驳回申请人姚某的行政复议申请。 8月18日,姚某不服浙江省公安厅作出的浙公复决字[2014]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向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今天上午庭审从9时15分开始,双方围绕着绍兴市公安局110是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进行了举证、质证,看、听取了录像、录音等证据材料。经过近三小时的激烈辩论,12时30分,经过短暂休庭审议后,审判长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起诉。 “作为分管法制的公安厅领导,出庭应诉,这是对法律、对法庭、也是对当事人的尊重。”王海仁在闭庭后说:“参与法庭应诉,有利于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提高法律意识,有利于提高我们民警的执法素养和能力,也有利于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他表示,公安执法任何时候都要经得起法律的监督、群众的监督和舆论的监督。 “我没有想到公安厅领导会出庭和我面对面答辩。”姚某表示,他起诉这起案件,本意就是想让公安的交通管理更为有序、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