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民诉法有关规定的适用
明确民诉法有关规定的适用
2014-10-27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原修正案草案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上一次审议时,有些常委委员提出,上述规定比较笼统,应当明确列举哪些条款可以适用。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这一条修改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