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还款男子卖房转移财产获刑
拒不还款男子卖房转移财产获刑
2015-02-16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讯 记者吴亚东 实习生王莹 通讯员林志南 被法院判决还款5.7万元,债务人郭某不但不还钱,还私下将其名下商品房转让给他人。近日,经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2011年12月,郭某拖欠陈某货款不还,陈某将其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郭某偿还货款及利息。但被告人郭某拒不履行,反而为逃避还款,将其名下的一套房产以6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人,实际获利4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