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招聘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根据工作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批准,第六巡回法庭拟招录10名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
2.民主公开原则;
3.公平竞争原则;
4.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4.具有报名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等其他条件;
5.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身体健康;
7.本地长期居住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在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一)书记员 (4人)
1、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3、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正确率不低于90%;
4、从事过书记员工作者优先。
(二)文员(3人)
1、年龄在20至35周岁(1983年9月1日至1998年9月1日期间出生);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新闻专业优先;
3、有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及服务意识,工作有条理,细致、认真、有责任心,办事严谨;
4、熟练电脑操作及Office等办公软件;
5、具有行政文秘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安保人员(2人)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与司法警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5厘米以上,裸眼视力1.0以上;
4.中共党员、优秀退伍军人及具有法警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人)
1. 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办文;
4.具有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
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请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文件按照顺序编号整理成压缩包格式,邮件和压缩包均以“姓名+应聘职位”命名,发送至邮箱sxhhqr@163.com,并在现场确认及面试时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以供核对。
1.《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各阶段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报考安保人员岗位的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纪录证明》。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27日下午18:00。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知通过初步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并发放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所应聘岗位职业能力测试。其中,书记员还需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安保人员需通过体能测试。
2.根据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现场确认、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按照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位于陕西西安的第六巡回法庭工作。
八、工资待遇及其他
聘用制工作人员薪资标准参照陕西省西安市同类人员标准(具体薪资标准另行通知)。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报告条件或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招聘咨询电话:029-89558248 史女士;029-85558249 刘女士
一、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
2.民主公开原则;
3.公平竞争原则;
4.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4.具有报名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等其他条件;
5.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身体健康;
7.本地长期居住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在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一)书记员 (4人)
1、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3、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正确率不低于90%;
4、从事过书记员工作者优先。
(二)文员(3人)
1、年龄在20至35周岁(1983年9月1日至1998年9月1日期间出生);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新闻专业优先;
3、有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及服务意识,工作有条理,细致、认真、有责任心,办事严谨;
4、熟练电脑操作及Office等办公软件;
5、具有行政文秘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安保人员(2人)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与司法警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5厘米以上,裸眼视力1.0以上;
4.中共党员、优秀退伍军人及具有法警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人)
1. 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办文;
4.具有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
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请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文件按照顺序编号整理成压缩包格式,邮件和压缩包均以“姓名+应聘职位”命名,发送至邮箱sxhhqr@163.com,并在现场确认及面试时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以供核对。
1.《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各阶段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报考安保人员岗位的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纪录证明》。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27日下午18:00。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知通过初步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并发放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所应聘岗位职业能力测试。其中,书记员还需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安保人员需通过体能测试。
2.根据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现场确认、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按照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位于陕西西安的第六巡回法庭工作。
八、工资待遇及其他
聘用制工作人员薪资标准参照陕西省西安市同类人员标准(具体薪资标准另行通知)。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报告条件或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招聘咨询电话:029-89558248 史女士;029-85558249 刘女士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