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以“国土资规”发布不属规范性文件
未以“国土资规”发布不属规范性文件
2015-05-15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未以“国土资规”发布不属规范性文件 |
法制网北京5月14日讯 记者郄建荣 从今年5月1日起,未以“国土资规”字号发布的各类文件,均不认定为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国土资源部行政管理的依据。国土资源部法规司副司长魏莉华今日表示,这是国土资源部近日推出的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是提出的明确要求。国土资源部是国务院各部委中首家采取专门发文字号发布规范性文件的部门。 魏莉华在国土资源部今天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说,该部所推行的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即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 对于公众来说,规范性文件这个名词并不陌生,但是,究竟何为规范性文件仍然存在盲区。国土资源部“三统一”制度对此给出了完整定义,即,为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布,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够反复适用的文件。 魏莉华说,按照“三统一”制度规定,国土资源部规范性文件启用“国土资规”发文字号来发布该部规范性文件。 魏莉华表示,中央国家机关因为更加重视宏观管理和政策制订,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数量较多,涵盖了管理领域的各个方面。她说,以往,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发”、“国土资厅发”、“国土资函”、“国土资厅函”等多种形式发布规范性文件,发文分散、同一事项重复规定等,不利于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贯彻执行,老百姓更难以查询了解相关规定。 魏莉华表示,根据“三统一”制度,国土资源部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属于重大决策事项,一般应经部长办公会或部务会议审定。 “国土资源部机关各司局向部长办公会、部务会议报送审议规范性文件前,必须在内部OA办公系统启动合法性审查程序,向办公厅报送规范性文件文本、起草说明、合法性审查登记表,由政策法规司进行合法性审查。” 魏莉华说,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通过的,不得提交部长办公会或部务会议讨论。 她透露,国土资源部将对今年5月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逐步清理编纂,提出处理意见。 魏莉华说,国土资源部党组正在研究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国土的决定》,拟对全系统加快法治国土建设进行部署。同时,今年拟以部门规章形式出台《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届时,将对规范性文件的计划、起草、修改、合法性审查、审议、发布、解释、编纂等全流程进行规范。 魏莉华表示,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将大大减少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的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