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以孙鸿志案为戒 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工商总局:以孙鸿志案为戒 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2015-06-09 来源:中新网 作者:admin中新网6月9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驻工商总局纪检组组长何昕近日强调,以孙鸿志案为戒,坚守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担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抓早抓小,减存量、遏增量,保护好我们的干部,维护好党的形象。
6月5日,驻国家工商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召开全体干部学习会,学习讨论最新“学思践悟”专栏文章《讲政治 顾大局》、《突出执纪特色》。
何昕强调,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要在吃透中央精神上下功夫。要通过学习,不断领会和吃透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精神,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以孙鸿志案为戒,指导我们的工作。
一是必须认清形势,讲政治、顾大局,对形势的判断不能有偏差。中央对“四风”新趋势的判断、对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的阐述等,都是有大量案例作为支撑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仍然没有过时。
二是继续深化“三转”。“三转”永远是进行时。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前沿,是新形势下深化“三转”的新要求。纪律审查工作要不断与时俱进,突出执纪特点,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
三是坚守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担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抓早抓小,减存量、遏增量,保护好我们的干部,维护好党的形象。
延伸阅读: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孙鸿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孙鸿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个人简历
孙鸿志,男,汉族,1965年9月生,吉林蛟河人,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阜新矿业学院电气工程系电气自动化专业、吉林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和管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现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86.07-1990.09 长春煤炭科学研究所自动控制室研究人员、助理工程师(其间:1986.07-1989.09 在阜新矿业学院电气工程系电气化与自动化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习,1989.09 获电气化与自动化专业硕士学位。)
1990.09-1995.03 东北内蒙古煤炭工业公司科技中心工程师、科技处科长
1995.03-1997.01 长春煤炭科技中心实业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副处级)
1997.01-1998.03 长春煤炭科技中心副主任(正处级)
1998.03-1999.05 长春煤炭科技中心副主任(副厅级)
1999.05-1999.11 长春煤炭科技中心主任兼长春煤炭科学研究所所长(副厅级)(期间:1999年4月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及证书)
1999.11-2001.07 长春煤炭科技中心主任、党委书记
2001.07-2001.11 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2001.11-2004.09 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1999.09-2004.07 在吉林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习,2004.06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4.09-2005.01 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局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2005.01-2006.03 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6.03-2006.12 吉林省松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6.12-2010.12 吉林省松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7.01-2008.09 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011.01-2013.0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督司司长
2013.0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工作:
协助局长分管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直销监管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
联系中国工商报社、中国工商出版社、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