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仲裁委:劳动者自愿不缴社保企业仍违法
北京劳动仲裁委:劳动者自愿不缴社保企业仍违法
2015-06-26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admin京华时报讯(记者赵鹏)24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布了离职手续未办完,劳动者工资应照发;不缴社保,劳动者虽自愿企业仍违法等本市十大劳动争议风险防范点。这是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系统审结的6万余件案例中,选出最易出现的争议问题。
本市人社部门介绍,近5年本市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31.55万件,共涉及劳动者31.55万人。仅2014年,全市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34余万件,其中集体争议3181件,涉及劳动者2.27万人。
这次公布的十个案例涉及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工伤待遇赔偿等常见却不易把握的劳动争议。针对这些案例,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炼出十个风险点,可同时提供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指导、规范用工行为。
人社部门介绍,目前本市劳动争议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方面,涉及劳动报酬的约占54.75%,涉及经济补偿和赔偿的约占27.78%,其他的约17.47%。89%的劳动争议发生在非公内资企业中。
【十大风险预防点】
1.离职手续未办完,劳动者工资应照发;
2.不缴社保,劳动者虽自愿企业仍违法;
3.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双方协商不一致的,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
4.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不能让劳动者随便走人;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就应履行;
6.同事证言可作为劳动关系确认依据;
7.因劳动者违纪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五项证据缺一不可;
8.劳务派遣职工遭遇工伤,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都有赔偿责任;
9.女职工产检、产假期间的工资应照发;
10.劳动者加班应注意保留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