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彩民600万奖金被冒领 花80万律师费打官司
安徽彩民600万奖金被冒领 花80万律师费打官司
2015-08-03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admin
2014年3月,阜阳中院判决李永志胜诉。
为讨回600万元彩票奖金,安徽阜阳彩民李永志已多方奔走两年半。
7月30日,李永志告诉记者,本属他的彩票奖金被人冒领后,他将冒领者诉至法院。官司打赢后,但被告拒不执行判决。其中一名冒领者在诉讼期间,就已将奖金从银行取走,目前下落不明。
此前在2015年4月,法院认为两名冒领者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并将案件线索移送警方。截至目前,除了一名冒领者自首外,李永志仍未追回奖金,而他已为此花去律师费等80多万元。
李永志认为,阜阳法院及警方均存在不作为:该案本应作为刑事案件立案,警方却推给了法院,法院在执行判决时亦没能履行职责。
诈骗犯罪还是民事纠纷?
李永志自称是安徽阜阳市的一名老彩民,常打电话让彩票站点老板潘攀帮他代买彩票。他向澎湃新闻回忆,2012年12月11日下午,他打电话给潘攀,让潘帮忙买第2012146期福彩双色球彩票。他报出选定号码和条件,让潘攀通过“缩水软件”出号,买了86注。
开奖后,李永志发现自己的彩票中了大奖。据他介绍,2012年12月16日,他去找潘攀领取彩票,潘攀却否认曾经帮他买过彩票。他后来得知,彩票开奖后第二天,潘攀的亲戚王文军到安徽省福彩中心领取了本应属于他的600万元奖金(税后奖金为480余万元)。
李永志认为潘攀和王文军共同冒领了他的彩票奖金,他首先想到到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公安机关认为这是民事案件,让我到法院起诉。”
然而,法院也对该案提出异议。相关司法文书显示,2013年4月,阜阳中院在审理该案时,认为该案涉嫌犯罪,又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不过,公安机关坚持认为该案属民事纠纷,将该案退回法院。
一番折腾后,阜阳中院最终以民事纠纷重新立案。判决书显示,经调查审理,2014年3月,阜阳中院作出判决,李永志胜诉。此后,潘攀和王文军向安徽高院提起上诉,但被驳回。
冒领者一人自首一人取钱后“失踪”
虽然官司打赢了,但李永志想拿到奖金也绝非易事。2014年10月,该案生效判决被移交至阜阳中院执行庭,6个月后执行无果。
据《新安晚报(微博)》报道,执行期间,阜阳中院还曾对被执行人潘攀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由于未查到其名下有财产,司法拘留到期后只能将其放走。潘攀称奖金在王文军手里,而法院在执行时发现,早在诉讼期间,王文军就已将巨额奖金从银行提走。
李永志告诉澎湃新闻,2015年4月,阜阳中院认为潘攀和王文军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将案件线索移送至阜阳市颍泉区公安分局,“潘攀在2015年5月29日到颍泉刑警队投案自首,但王文军下落不明。”
对于目前这种尴尬的状况,李永志颇为不满。他认为涉嫌阜阳警方不作为,将刑事案件推给法院作民事纠纷审理,让他陷入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局面。
律师李森向澎湃新闻表示,根据法院的判决书,冒领者之一的潘攀起初声称自己不认识中奖人,有隐瞒真相的嫌疑,且有侵占他人财产的主观恶意,因此涉嫌诈骗罪,公安机关应立案侦查。
事实上,被执行人王文军一方亦对该彩票纠纷案的判决不满。7月30日,王文军的父亲王凯向澎湃新闻表示,该案是由李永志一手策划的“冤案”,李永志能胜诉是因为他在法院、公安机关里有“后台”。
此外,王凯也确认了潘攀自首的情况,但他表示自己并不清楚王文军目前在哪里。
此后,澎湃新闻就上述情况,致电审理该案的阜阳中院法官及负责办理拒执案的警方负责人,但对方均婉拒了记者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