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条款鼓励保护互联网慈善
增加条款鼓励保护互联网慈善
2015-11-09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admin王毅委员说,如今利用互联网办慈善、公益发展迅速,正在颠覆传统的慈善模式,而且越来越多样化,越来越灵活。对此,他建议增加相应条款鼓励和保护互联网慈善活动健康发展,以实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共享发展的新理念。
郑功成委员建议,在公开募捐的方式中加入网络募捐。现在网络是公开募捐的重要途径,可以几乎不要成本地发起募捐。如果不加入网络募捐,和后面的法律条文结合起来,就变成了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广播、电视、报刊采取公开募捐的方式募捐,却可以在网络公募,易生误解。把网络加进去一并规制,只要不是慈善组织、不具备公募资格的组织和任何个人就不能在网络上募捐,这对于治理网络募捐的无序状况、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是有利的。
陈喜庆委员指出,目前互联网已不仅限于网站,还包括手机应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形式,如果不对具体的传播方式进行界定,在设区的市和县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极有可能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以及开发手机应用软件等,拥有和在省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相同的募捐资格,这样将不利于民政部门监管。陈喜庆建议,明确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进行募捐的定义。同时,将互联网募捐的几种情形加进去,如在网站、各平台的应用软件或其他互联网媒体上发布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