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治造假出招:建企业黑名单、惩罚性巨额赔偿等
国务院治造假出招:建企业黑名单、惩罚性巨额赔偿等
2016-05-16 来源:央广网 作者:admin央广网北京5月1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一直以来,各种消费侵权屡禁不止,一些假冒伪劣、质量不佳的消费品不仅让消费者很受伤,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更让“中国制造”蒙羞,以至于国内有的人买个马桶盖、电饭煲都要跑到国外去。
为了改变这种情况,李克强总理日前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在大众消费品生产领域内推进“品质革命”,建立企业黑名单、惩罚性巨额赔偿等制度。
什么是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
以前我们在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时,总像一拳打在棉花上,打是打中了,但是违法者疼不疼呢?恐怕未必会疼,也就是他们的违法成本太低了。那么,现在就要让他们感到疼。在对问题企业进行处罚时,不仅仅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还要实施巨额赔偿,赔偿足以让违规企业有断臂之痛,甚至关门大吉。
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教授说,惩罚性巨额赔偿,是针对有重大影响或主观故意的行为,要求行为人赔偿数额超出实际的损害数额,目的是起到警示作用,防止再犯。
天价赔偿案国内真的会有?
不久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消费者护理产品公司之一强生公司,被判向一名长期使用强生爽身粉而受到损害的消费者赔偿5500万美元。这样的天价赔偿案,是不是以后在国内也可能出现?
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教授说:关于违法企业赔偿责任这一块,在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条文中都有涉及。但是,从法律实践看,有些处罚措施的震慑性不够,有时候对违法企业来说也仅是‘隔靴搔痒’。
与补偿性赔偿不同,惩罚性巨额赔偿的赔偿金额远超商品本身价格,就像强生案件中的巨额赔偿,目的是起到示范警示作用。
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认为,司法机关是践行惩罚性赔偿制度、守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毕竟,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说得再多,最终还是要体现在个案的裁判里。
当然了,建立这样的制度,最终目的还是要倒逼中国企业注重国产消费品的品质,让中国制造真正成为“精品制造”。(编辑徐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