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行政案件案由规定调研座谈会召开 贺小荣出席并讲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1月8日,行政案件案由规定调研座谈会在河南郑州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贺小荣出席并讲话。
贺小荣指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国家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对行政案件案由规定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立科学、完善的行政案件案由体系,可以让当事人、法官、律师等各方通过案由快速了解行政案件涉及的法律争议和裁判规则,对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效、梳理裁判规则起到重要作用,满足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对新时代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的新要求。
贺小荣强调,行政案件案由规定的制定,要解决好传统与创新的问题,站在时代交汇点上看未来,坚持开放性、前瞻性原则;要处理好案由种类与案件数量的关系,保证每个案由具备分类统计的价值;要建立案由交叉情况的处理规则,防止出现同类案件案由适用标准不同的情况;要协调好开放性和随意性的关系,在确定适当的开放尺度,保留发展空间和灵活性的前提下限制规则适用的随意性;要认真听取和借鉴基层法院的意见和经验,不断完善行政案件案由规定,确保行政案由的实用性和科学性。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同志以及河南、陕西、上海、江苏、浙江、吉林六省三级法院的法官参加座谈会,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展开热烈讨论。 (阎巍 李秀丽)
贺小荣指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国家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对行政案件案由规定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立科学、完善的行政案件案由体系,可以让当事人、法官、律师等各方通过案由快速了解行政案件涉及的法律争议和裁判规则,对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效、梳理裁判规则起到重要作用,满足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对新时代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的新要求。
贺小荣强调,行政案件案由规定的制定,要解决好传统与创新的问题,站在时代交汇点上看未来,坚持开放性、前瞻性原则;要处理好案由种类与案件数量的关系,保证每个案由具备分类统计的价值;要建立案由交叉情况的处理规则,防止出现同类案件案由适用标准不同的情况;要协调好开放性和随意性的关系,在确定适当的开放尺度,保留发展空间和灵活性的前提下限制规则适用的随意性;要认真听取和借鉴基层法院的意见和经验,不断完善行政案件案由规定,确保行政案由的实用性和科学性。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同志以及河南、陕西、上海、江苏、浙江、吉林六省三级法院的法官参加座谈会,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展开热烈讨论。 (阎巍 李秀丽)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