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医疗保险分割致制度碎片化 17省份明确城乡居民医保管理归口人社部门
三大医疗保险分割致制度碎片化 17省份明确城乡居民医保管理归口人社部门
2016-08-09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记者 王开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今天披露,截至目前,在统一基本医保管理体制方面,全国32个省区市,17个省份明确统一由人社部门管理,其中9个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全国333个地级行政区(不含4个直辖市和兵团)中,176个已统一管理体制的有174个由人社部门管理,其中108个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
对此,多位业内专家纷纷指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重复参保重复投入待遇不公突出
记者了解到,2003年与2007年,我国针对农村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分别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两项制度城乡分割的弊端逐步显现,重复参保、重复投入、待遇不够公平等问题日益突出。
在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梁鸿看来,城乡统筹了以后,使得社会保障制度变得公平可持续,也可以发挥它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城乡统筹以后可以更多减少管理运行的成本。制度上更加公平、更加有效;经办的机构的统筹协调,使得办事效率提升,避免了重复参保的问题,还会更加节约。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褚福灵对此表示赞同,他进一步指出,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农合到人社部门管理是提高规模效应、降低成本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保险法的法理要求。
“每一个社会成员都会面临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多种风险,如果专门把医疗的险种分割出去,由另外一个部门来管理,就会形成制度的割裂,也不符合社会保险法所规定的由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的精神,所以,如果三大医疗保险分割,必然会带来制度的碎片化,由此也会影响社会保险统筹的整体推进,也是和社会保险法的法理要求相违背的。”褚福灵如是说。
自下而上探索助力行政成本降低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底已实现制度整合地区共涉及参保人数3.17亿人,其中人社部门管理占91.5%,卫生部门管理占7.2%。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分析说,近三年来,32个省区市有十七八个省份明确城乡居民医保统一由人社部门管理,在明确归口管理的省份数量上好像是占上风,但其实在人数上更是占绝对上风的,因为这十七个省份里面有上亿人口的大省,这就说明医疗保险因为是地方统筹,在具体的管理模式和路径的选择上,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了自己的选择,城乡医保整合是一场自下而上的医保改革探索。
杨燕绥认为,在医疗保险管理模式的探索中,地方政府越走越明白了,所以它选择了把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整合交由人社部门来归口管理,这种选择是正确的,也是正常的,是经过了实践的检验的,而且是自下而上的推动和形成,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在基层的实践。
从地方实践看,制度整合提升了公共服务效能,降低了行政成本。依托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实现了参保登记、基金征缴、权益记录、待遇支付等一体化管理服务,避免了重复投入、多头建设,减少了重复参保、重复补贴。仅山东省整合就剔除重复参保250万人,当年节约财政重复补助资金8亿多元。
“缴费就低不就高,目录就宽不就窄”
今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就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政策明确提出了“六统一”的要求,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地在实践中采取“缴费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的思路,居民医保制度的公平性显著增强,特别是农村居民医疗服务利用水平与保障水平均有普遍提高。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介绍,“目录就宽不就窄”意味着方向是向大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执行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靠拢,这样报销范围增大了,这个是参保的城乡居民的一个好处;在统筹的过程中,居民的医疗机构选择范围会扩大,这也是实实在在的一个好处;在人口流动的过程中,脱离医保的问题有所缓解。
朱恒鹏提出,把城乡居民整合在一起扩大了参保人群,根据大数定律,医保基金的风险池会扩大,提高了风险分散水平,提高了综合的保障能力,也为提高参保人的医保待遇创造了空间;更加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以后人口的流动化加大的特征,有利于医保部门作为团购者同医疗部门进行谈判。此外,把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统一在一起,也是走向全民健保的必不可少的步骤。
法制网北京8月8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