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拥有大陆律师执业证可代理237种民事案
台湾居民拥有大陆律师执业证可代理237种民事案
2016-11-15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据司法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自2008年大陆开放台湾居民可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以来,截至2015年,共有4295名台湾居民报名,293人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其中有近百人已获准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随着两岸经贸合作不断深化、人员往来愈加频繁,两岸民众对法律服务需求不断上升。此项决定将为更多台湾法律界人士尤其是青年法律执业者来大陆就业、创业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创造更好的发展机遇,为推进两岸交流合作、密切两岸人员往来、深化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和维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营造更加有利的法治环境。
司法部将抓紧修订《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15号),并尽快公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