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侵害行为 守护好祖国未来 ——人民法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工作综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5月27日下午,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迎来了一波小学生,他们同法院的叔叔阿姨们一起度过了一个难忘的“法治六一”儿童节。法官给孩子们讲解了诉讼服务的流程、中国近代法学奠基人沈家本先生、青少年法治教育案例、禁毒等法律知识,让孩子们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律熏陶、增强法治观念。图为该院院长陈静正在未成年人审判圆桌法庭内,指导小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资料图片
就在今年全国两会开幕前夕,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7件近年来审理的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备受关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支持少年儿童工作。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
人民法院一直致力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圆桌式审判;开展家事审判改革;对一批罪行极其严重的性侵儿童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加强对无人抚养儿童的保护,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
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在2019年的“六一”儿童节前夕,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迎来了一波小学生,他们在未成年人审判圆桌法庭内,开展了一场模拟法庭活动。
法徽在上,一张圆桌,法官、未成年人、家长等围桌而坐,严肃庄重又不失温情。圆桌式审判寓教于审,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奉新县澡下镇白洋教学点负责人支月英一直很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她建议法院积极构建家事少年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打造专门的家事少年审判场所、组建专业的家事少年审判团队,让未成年人感受到法治的阳光。
近年来,人民法院大力推动少年审判、家事审判融合发展,2013年至2019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抚育、监护、探视等民事案件共计713671件,同比增长34.18%。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切实贯彻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依法有效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与此同时,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关于依法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织细织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网,落实落细特殊、优先保护的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蚌埠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总校校长崔建梅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坚决贯彻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各项措施,努力通过家事审判等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向未成年人伸手作恶必重判
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切实贯彻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政策精神,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
2013年至2019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拐卖儿童、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8975件,惩处罪犯29787人。
“对其中罪行严重、恶劣者,该重判坚决依法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2019年,对赵志勇、何龙等一批性侵儿童犯罪分子,判处并执行死刑,人民法院向全社会宣示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价值追求,彰显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鲜明立场。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保护未成年人免遭侵害,尤其是保护女童健康成长刻不容缓、迫在眉睫。”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梅县东山中学教师李杏玲表示,希望人民法院重拳出击,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让孩子们安全、健康、有尊严地成长。
守护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见》;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在一所务工子女较多的寄宿制学校挂牌成立法官护蕾驿站;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在乡村设立“留守儿童关爱站”。
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围绕不断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这项工作受到了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陕西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宋亚平的关注,她表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工作,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了众多难题。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星之路自闭症儿童康复中心校长王欣会则提出了她的希望:“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在司法服务中加强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让法律的阳光普照校园,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记者 王 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