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假贩假青岛啤酒 上海首例浮雕商标刑事侵权案宣判
知假贩假青岛啤酒 上海首例浮雕商标刑事侵权案宣判
2017-05-02 来源:正义网 作者:admin正义网上海5月2日电(通讯员 苏双丽)初夏来临,三五好友相聚一堂,在大街小巷的排档里,在小资情调的酒吧内,一盘特色小龙虾,配上一打青岛啤酒,联络感情,畅聊人生,舒缓压力,实在是不亦乐乎。但在惬意的同时,你有想过杯中的青岛啤酒可能是假货吗?
公安机关无意中查获马某准备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洋酒、青岛啤酒若干,经鉴定价值人民币47万余元。日前,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马某提起公诉。4月24日上午,本案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法官当庭作出了一审判决,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马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整。
意外牵出销售假酒案
2015年10月22日,静安区公安分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获一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时,无意中在本市松江区两个仓库内查获另一批疑似假冒注册商标的洋酒和啤酒,总计芝华士威士忌146瓶,黑方98瓶,轩尼诗72瓶,马爹利12瓶,杰克丹尼24瓶,皇家礼炮6瓶,青岛啤酒3860箱(其中纯生2588箱,纯啤1272箱,每箱24瓶,共92640瓶)。经鉴定,上述被扣押产品中,除店内出样的两瓶黑方是真的,其他洋酒与啤酒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酒,以市场中间价确定的待销售金额分别为12.8万余元和34.7万余元,总计47万余元。
马某到案后交代,其从2011年开始帮老乡做酒类生意,后来自己单干,2013年1月开始租赁松江区的两个仓库,开设自己的经营铺,主营酒类批发。从2015年5月起,马某明知开车上门推销的个人销售的是假冒品牌的洋酒和假青岛啤酒,鉴于其提供的进货价格非常便宜,其中青岛啤酒的进价甚至只有市场进价的近五分之一,为谋取非法利益,马某向并不熟识的推销人员购进了大量假冒品牌的酒,储存于自己的仓库中,对外以正宗的品牌洋酒和青岛啤酒名义销售给夜总会和酒吧,偶尔也有零售商上门购买。
此次被查获的酒类中,所有洋酒都是未经注册商标权人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认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没有什么争议,但在“青岛啤酒”的瓶身上既有“青岛啤酒”、“TSINGTAO”的浮雕注册商标,又有其他注册商标,到底该如何认定商品的属性呢?
在查获的所有啤酒瓶的瓶颈处,均可见明显的“青岛啤酒”、“TSINGTAO”凹凸浮雕商标标识,该标识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青岛啤酒”、“TSINGTAO”商标完全一致。据查,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啤酒上注册的商标还有“TSINGTAO DRAFT”(图文商标)、“青岛啤酒 纯生”、“青岛啤酒 特制”、“青岛啤酒 TSINGTAO”(图文商标)、“青岛啤酒 纯生 自然回归 品味人生 TSINGTAO DRAFT BEER”等。
在涉案啤酒的瓶身上还发现有其他商标:有一种是圆形城堡标识的图案商标(有很小的?标记,制造商显示为潍坊绿草地啤酒有限公司),旁边附文字“特制啤酒”;还有一种是圆形标识图案,下附文字“金都啤酒”的商标(有很小的?标记,青岛雪之韵啤酒有限公司监,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南口路159号,扬州市扬子江啤酒有限公司出品……);经查,圆形城堡标识图案是潍坊绿草地啤酒有限公司在啤酒类上注册的商标,扬州市扬子江啤酒有限公司在啤酒类上注册了一个“金都”图文组合商标和“雪之韵 SOWP”文字商标,但金都啤酒的图文商标在涉案产品的使用上作了一定改变,通过在使用过程中增加外圈与麦穗,使其看起来与“TSINGTAO DRAFT”(图文商标)的商标更接近。鉴于瓶颈处“青岛啤酒”、“TSINGTAO”浮雕注册商标字体较大,围绕整个瓶颈,相比另外两种注册商标,“青岛啤酒”、“TSINGTAO”的文字商标对普通消费者而言识别度更高。
当涉案啤酒上既存在行业内享有很高知名度、外观相对较大的驰名商标,又存在另一种不知名、形状较小的商标时,涉案商品是否可以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马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呢?
是否足以误导公众成为本案关键
据检察官介绍,涉案产品与真正的青岛啤酒,从外观上来看,是否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是判别罪与非罪的关键。
本案中,若单从商标外形上看,涉案产品的另外两种商标与“青岛啤酒 纯生”、“TSINGTAO DRAFT”(图文商标)、“青岛啤酒TSINGTAO”(图文商标)等在形状、颜色上比较相似。从酒瓶的整体外观上看,涉案的纯生啤酒的瓶身设计与青岛啤酒的形状、颜色、大小(净含量:330ML)一样,酒贴上的产品说明中,圆形城堡标识的注册图案商标,通过增加麦穗,将其整体变小后放在一角的使用方式,使其看起来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TSINGTAO DRAFT”的图文注册商标非常相似;瓶贴的正面“特制啤酒 纯生”(旁边附BEER)从整体的底纹颜色、排版、文字等与注册商标“青岛啤酒 纯生”(旁边附DRAFT)、“青岛啤酒 特制”有相似、又有混用,且其上方用很小的英文字标注的“WeifangLucaodi Beer Co.ltd”则与正品瓶身上“Tsingtao Draft Beer……”的排版都很相似。涉案的纯啤啤酒瓶身上虽有金都啤酒的图文注册商标,但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加上瓶颈处两个醒目的浮雕商标,从整体上来看,涉案啤酒几乎全部摹仿青岛啤酒的外观进行包装,乍一看,视觉上与青岛啤酒基本无差别,足以让普通消费者产生混淆认识。基于此,检察官认为涉案的两种啤酒属于刑法第214条中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知假售假 让“李鬼”无处遁形
本案查获的所有啤酒瓶均有“青岛啤酒”、“TSINGTAO”的浮雕商标,且瓶身上的商标也与青岛啤酒的众多注册商标相似,从马某处查获的假洋酒和假啤酒均处于待销售状态。经查,目前查获的侵权产品既无标价,也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规定,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据此,涉案的假洋酒和啤酒以市场中间价进行鉴定,最终确定的待销售金额总计47万余元,已经达到了构罪标准。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马某主观上有销假的故意,客观上已经着手实施销假行为,且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马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