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一周年:庭内庭外见真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法典颁布一年来,各地各级法院庭内庭外见真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做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各项工作,努力把民法典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构想变成活生生的现实,“让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
一年前,在全国人民抗击新冠疫情取得阶段性胜利的时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呱呱坠地了。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更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民法典凝结了几代人的汗水,承载了亿万人的期盼,是新中国建设发展和改革开放探索的伟大历史结晶,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对于这个法律大家庭的“新生儿”,全国、全社会乃至每个人都百般呵护、珍爱有加。
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对于民法典的贯彻落实负有特殊、重要职责。民法典颁布一年来,各地各级法院庭内庭外见真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做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各项工作,努力把民法典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构想变成活生生的现实,“让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
一年来,我们看到了人民法院学习民法典如火如荼的热度。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实施好民法典,功夫首先要用在“学”上,正确理解立法精神,精准把握条文要义。从体量上看,民法典多达84章1260个条文,范围涉及百姓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堪称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从内容上看,民法典从规范到理念、体例,均有诸多重大、突出创新,如民事主体范围的增加,民事权利保护内容的扩展,人格权独立成编、离婚冷静期的设置、见义勇为免责、尊重被继承人的意志等。不认真、系统学习,就无法全面理解民法典内容,更难驾驭民法典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因而也就适用不好民法典。
民法典刚刚开始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就召开民法典贯彻实施推进会,要求各级法院扎实有序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还利用“人民法院大讲堂”面向全国法院系统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交流,周强院长亲授第一课,多位大法官、知名专家学者走进大讲堂,对民法典热点、难点、焦点、亮点问题进行权威剖析解读,引导广大干警深入学习领会民法典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提高实操能力和水平。地方各级法院把学习民法典作为业务培训的重中之重,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扎实开展分类分级、线上线下、点面结合的学习培训,在学好学深学透民法典立法精神、核心要义、基本原则、条文规范上下真功、下苦功。全国法院系统特别是民商事审判领域很快形成了声势浩大的民法典学习研究热潮。
一年来,我们感到了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持之以恒的温度。
“徒法不足以自行。”让民法典从纸面走向生活,最终要在案件上见真章。学好了、领会了,才是第一步,关键还要用得好,把一个个案件办漂亮,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做好民法典实施前后的准备和衔接工作,全面系统清理相关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规范性文件,抓紧起草一批与民法典相配套的司法解释,适时调研汇总民法典实施中出现的法律适用争议问题,加强审判业务指导,为法官解决纠纷裁判案件提供了充分的制度支持和规则供给,确保了民法典施行前后裁判尺度的统一。
各地各级人民法院敢于担当、勇于探索,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捍卫了公平正义,回应了社会关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民法典实施中感受到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北京体育比赛“自甘风险”案,广州居民小区“高空抛物”案,杭州“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一系列案件的精彩审判,成为适用民法典的标志性案例,体现出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和鲜明价值导向,让人们感受到民法典“慈母”般的关怀和温度,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一年来,我们见识了人民法院宣传民法典经久不衰的力度。
植物生长靠土壤,法律实施要氛围。实施好民法典,除了需要执法、司法者的过硬水平,还离不开社会的良好氛围,需要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一年来,各地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以案释法、发放资料、巡回审判、互动体验、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切实做好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工作。
与此同时,人民法院寓普法于办案,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公共视听载体等平台,把民法典普法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全过程,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尊崇法典,着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从适用“自甘风险”规则,保障文体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到守护“头顶上的安全”,再到对个人信息提供周密保护,一桩桩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将法律条文还原为一个个鲜活案例,在全社会上演了一堂堂精彩的民法典“公开课”。
路漫漫其修远兮。民法典只是我国制度文明史中法典化的阶段性成果,其本身还有一些不足和局限,需要司法实践不断探索、检验,积累、完善。人民法院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指引下,努力维护民法典权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民法典不断发展进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走向深入。(骆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