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现跨区域预受理
浙江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现跨区域预受理
2017-10-13 来源:新华社 作者:admin根据制度规定,今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可以就近递交仲裁申请材料,除该案件由同一设区的市城区范围内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管辖外,各级仲裁委员会均应予以接收。
其中,对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应当依法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对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应在收到仲裁申请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移交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认为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口头或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接受移交的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应依法及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数据显示:2016年浙江全省共处理争议案件11.7万件,涉及劳动者22.3万人,结案11.4万件,涉案金额38.1亿元。全省88%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终结在调解仲裁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