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党员干部必须与被监管对象保持"零物质往来"
银保监会:党员干部必须与被监管对象保持"零物质往来"
2018-10-1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admin本报讯(记者 王卓)“监管机构和被监管机构遵循‘零物质往来’原则;不得滥用监管权力干预被监管机构的授信、理赔等经营管理活动……”记者近日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日前印发的《中国银保监会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将从制度层面对党员干部的监管行为划出明确禁区,形成全覆盖、无死角的作风建设制度笼子,以扎实的监管工作作风确保银行保险业有效监管,提升监管权威。
就在几天前,银保监会刚刚确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相关方案,而各省级派出机构的整合亦取得新的进展。“在银保监会机构改革推向纵深的重要节点印发《办法》,是在新体制下全系统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的动员令,体现了银保监会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办法》全文共38条,包括“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严肃监管纪律、加强督促检查”等8方面内容。其中,紧盯关键少数,强调发挥头雁效应,将银保监会负责同志和会机关作为主要规范对象,银保监会负责同志自我要求、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内容占了三分之一。
《办法》直面突出问题,特别是对问题突出且长期未得到解决的事项提出较为明确的要求,并对实践中普遍反映的难点问题提出应对措施。例如,《办法》规定,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参加授课、课题研究、论文评审、答辩评审、合作出书等活动,并明确经批准到被监管机构授课一律不得取酬。
“不得违反规定插手被监管机构的人员安排、物资采购;婚丧嫁娶不得邀请直接被监管机构人员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人员参加……”《办法》中“严禁”的表述就有50多条。《办法》在坚持从严从紧的基础上,提出一系列特色做法。比如,银保监会党员干部必须与被监管对象保持“零物质往来”,包括严禁收受被监管机构及其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办法》还要求,即使是和被监管对象的社交活动等“非公务交往”,也要按规定报告。
与此同时,为了持续强化高压态势,《办法》还建立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既向系统内通报又向有拉拢腐蚀行为的被监管机构的相应纪检监察组织通报的“双通报”制度,形成监督合力,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将加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行为的惩处和责任追究力度,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系统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