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大规模核酸检测实验室应具备每天检测至少1000管的能力
国家卫健委官网截图
国家卫健委官网近日在官网发布通知指出,为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保障检测效率和质量,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组织制定了《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中介绍,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是指辖区内局部或全部人群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量超过辖区内单体医疗卫生机构日常最大检测能力,需调动辖区内更多或辖区外检测力量,共同完成的核酸检测工作。
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疾控机构;(二)医疗机构实验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三)按照规定规范开展室内质控,并参加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临床检验中心或其他机构组织的实验室室间质评,且最近两次质评结果合格;(四)具备经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实验室条件;(五)近两年内未受行政处罚,信誉良好;(六)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检测时效要求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法》指出,承担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除具备上述规定的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每天检测至少5000管的能力。承担县域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除具备上述规定的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每天检测至少1000管的能力。县域内的最大检测能力不足时,可委托其他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开展检测。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检测工作需要,对不具备大规模核酸检测能力的实验室统筹分派检测任务。